转发2018年益阳市市直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文件精神,市直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在编制计划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9名,其中,市血吸虫病防治专科医院(市第四人民医院)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面向社会、双向选择、综合考评、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
3.无违法违规违纪和失信记录;
4.身心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5.具有招聘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工作年限等其他要求。违约或者服务期限未满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的医学生和特岗全科医生等不得报名。
三、招聘职位
四、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7日8:30—10月19日17:00。报名地点:益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益阳市桃花仑西路746号,市委机关二院)四楼会议室。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报名要求:每人限报1个职位。报名时请带有效身份证、相应专业毕业证(毕业证毕业时间截止2018年9月30日)、学位证、资格证和执业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交近期1寸证件照2张。
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中,一经查实应聘者资格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即取消资格。
4.考试:考试内容分为笔试和考核(实际操作考试)两部分,按6:4的比例合成总成绩。
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达到1∶3开考,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市人社局批准,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取消招聘岗位计划。
考核(实际操作考试)中因缺考等原因未形成竞争的职位,实际操作考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
5.体检: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按考核(实际操作考试)成绩排名先后确定。
体检由市卫生计生委、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6.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由用人单位通过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等形式,对考察对象进行认真、细致、全面的考察。考察的重点是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7.公示: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在网上予以公示。
8.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在有执业证或资格证要求岗位的录用后1年内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延迟一年转正定级,2年内未取得执业资格的予以解聘。
五、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在市纪委派驻市卫生计生委纪检监察组监督下进行,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在应考过程中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对参与应聘工作的工作人员,发现有徇私舞弊的,给予严肃处理。
六、注意事项
1.应考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不得弄虚作假,伪造、变造有关证件及信息,否则,取消其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应密切关注考试工作进程,注意浏览市卫生计生委网站和市人社局网站相关信息,以免贻误考试时间。
七、咨询电话
1、市血吸虫病防治专科医院(市第四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电话 0737-6180706
2、咨询电话:市卫生计生委人事科 0737-4224610 4245419
3、监督电话:市纪委派驻市卫生计生委纪检监察组 0737-4211319
人才奖励政策见附件